洁净厂房的特点是生产人员岗位固定,熟悉工作场所,gmp净化工程,熟悉疏散路线,有利于人员的安全疏散。一般来说,洁净厂房设计时应注意合理组织疏散路线、合理设置安全出口,使平面复杂的无尘车间满足安全疏散要求。
一)安全出口
为保证安全疏散的可靠性,洁净厂房每一生产层、每一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区的安全出口的数量,均不应少于两个。安全出口应分散均匀布置,从生产地点至安全出口不用经过曲折的人员净化路线。
洁净厂房符合下列要求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1、甲、乙类生产厂房每层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员总数不超过5人;
2、丙类生产区的建筑面积不超过250㎡,gmp,且同一时间内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时;
3、丁类生产区的建筑面积不超过400㎡,且同一时间内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时。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和洁净区与室外相通的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安全疏散门不得采用吊门、转门、侧拉门以及电控自动门。
1.2 场地分区及交通组织
洁净厂房室外交通组织与厂区内不同部门或生产单元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相关的。在同一厂区内,gmp标准, 生产、行政、辅助区应尽量形成独立小区。按全年多风向和至大污染风频考虑它们的相对位置。同时应根据生物安全隔离要求在生产区内对有毒与没毒产品厂房进行分类界定, 并分区隔离。在此基础上合理安排厂区内的交通组织。主要原则有: 洁净厂房应远离频繁运输线, 避免此类运输线对洁净小区的穿行干扰; 同一厂房建议有两条厂区道路可以利用, 使不同性质的工作人员或物品有不同方向的出入口, 即应从整体上考虑人员通路及物流通路, 使不用厂房性质相似的人员或物品流动能够协调统一, 避免室外通路上的干扰, 同时也使各类室外管线的走向明确简洁; 联系较为紧密的厂房之间的距离不应过远, 相互之间的通路应尽量直接减少绕行,gmp净化工程设计, 并注意通路上的其他交通对这种联系的干扰; 对其它洁净厂房有可能造成较大干扰或具有隔离要求的有毒产品厂房, 应独立成区并与其它厂房保持一定距离, 设单独专用的通路与厂区主干道相连。